宁津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后首次检查
时间:2023-11-02 08:59:00 浏览:

日前,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传来好消息,宁津县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新机构首次检查,神经内科专业成功备案。截至2023年11月1日,山东省在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共有82家,宁津县人民医院是目前山东省唯一一家通过备案的二级甲等医院。

从2022年3月,宁津县人民医院开始筹建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先后组建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等科室或组织,制定了相应的药物临床试验文件体系,配备了机构办公室、伦理办公室、机构档案室、伦理档案室和GCP中心药房等硬件设施,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GCP法规培训、参加国家级或省级GCP培训班,使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和专业科室具备了承接药物临床试验的能力与资质。

宁津县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首次备案(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3000077)。7月18—19日,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专家组来院进行首次备案监督检查,给予较高评价。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标志着宁津县人民医院的科研实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是三级医院评审的考核指标之一。新机构首次备案检查结果的公布,充分体现了宁津县人民医院在二级公立医院中的科研实力,同时开启了药物临床试验发展的新征程,标志着宁津县人民医院不仅能承接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真实世界研究、人用经验中药临床研究和药品上市后再评价项目等临床研究项目,而且具备了承接高难度的注册类Ⅱ期和Ⅲ期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能力和资质。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