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人民医院关于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的规定 时间:2021-01-11 15:34:18 浏览:
请不要去医院探视病友,既给住院亲友及其他病人带来风险,增加了医院防控压力,同时人员密集接触也让自己处于风险之中。建议视频探视,表达关爱,疫情防控,你我有责!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根据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我院将继续实行以下规定:一、患者及陪同就医家属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实名就诊,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患者应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陪同就诊,同时需携带未成年患者户口本。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配合医护人员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预检分诊。三、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住院患者仅限一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出入病房必须出示“陪护证”。为了患者和您的身体健康,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提倡电话、慰问。四、发热患者入院后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五、门诊就医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患者及儿童可允许一人陪同。六、就医、候诊期间请您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避免人群拥挤。【特别提示】不方便操作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视听障碍残疾人等特殊群体:1、可使用山东电子健康同行码“为家人代办”模块绑定,共同出行时代为出示;2、特殊群体单独出行时,可提前打印纸质健康通行码,有效期为14天;3、无法出示电子版或携带纸质版的,可凭社区开具的14天有效期纸质证明出行;4、也可凭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行程卡”出行。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宁津县人民医院将一如既往地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宁津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8日
